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三条已修改睢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归德府古城水域的保护,保持河水洁净和水质卫生,对已经产生污染的水体进行治理。睢阳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归德府古城内的排污管网,收集污水,建设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