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