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