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用水信息统计、报告等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