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