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的环境卫生设施,所收款项专项用于环境卫生设施的修建、维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