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经费来源: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保护区投入的资金;

(二)引进的资金;

(三)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四)保护区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的收益;

(五)其他收入。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