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经费来源:(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保护区投入的资金;(二)引进的资金;(三)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四)保护区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的收益;(五)其他收入。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