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第四章 经营第十五条有效综合经营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地质灾害评价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综合经营的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