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处以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额一至三倍罚款,但对单位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个人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一千元。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