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设置夜景灯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设施美观、整洁,不影响白昼的景观效果;(二)设施安全、环保、节能;(三)局部景观灯饰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四)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