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封闭阳台、安装防盗门窗及空调外机等设施应当统一规范设置。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屋顶、沿街立面敞开式走廊、未封闭阳台及窗外不得晾晒、吊挂和堆放物品。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