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八条有效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健全生猪屠宰加工、检疫检验、定期消毒、财务、统计制度。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