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拒绝、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