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