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第六章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审计机关提交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考核、奖惩、任免被审计人员的依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