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对滥用职权,压制科学技术发明或合理化建议,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打击迫害科学技术工作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2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