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科学技术工作者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巩固和发展农村科学技术队伍,改善农业生产第一线科学技术人员的工作、学习条件和生活待遇,在工资、住房、子女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2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