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第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选择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重大项目,对我市传统产业的关键工艺、关键设备进行改造,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形成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2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