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土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绿化资金投入,提高绿化水平。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