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国土绿化,是指植树造林、种植花草、封山育林、恢复植被及其抚育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