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第三章 绿化建设第十七条有效林地使用权承包或者流转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一)四至范围、使用期限;(二)绿化面积、绿化期限、林种、质量标准;(三)林木权属、收益分配;(四)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