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源保护第十二条已修改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需要,加强汇水区域内水源涵养林和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