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或者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