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门、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征收部门、单位的,由本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直接征收,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单位征收。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