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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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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

第三十条

有效

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从事油气勘探开发活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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