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本市鼓励在建设工程中采用先进施工安全技术,创建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