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生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