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监测等单位进行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