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施工安全责任第十九条有效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应当与建设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并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