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十条未知(-1)城管执法部门和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