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