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