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林地权属管理第八条有效林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林地,个人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