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私增渔船功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无捕捞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3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