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鼓励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保护、增殖及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