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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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六条

有效

兴建跨流域引水工程,必须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用水、排水、泥沙处理等各方面的需要,并防止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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