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十六条有效兴建跨流域引水工程,必须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用水、排水、泥沙处理等各方面的需要,并防止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