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第五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防洪、资源保护及工程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湖泊采砂、取土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