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