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设立黄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资金。保护资金可以通过财政、社会资助、门票收入中的资源保护费、资源有偿使用费等渠道筹集。其具体筹集办法和使用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