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管委会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景区、景点的游客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游客流量控制的具体方案。 管委会应当根据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的需要,对重要景区、景点实行定期封闭轮休。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