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与绿地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签订自愿认养协议,按照绿地养护规范对绿地实施养护。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