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采管理第十七条有效矿产储量的小型规模和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的划分标准,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