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