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七十四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