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第四十九条有效建立和完善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采取严格执行标准、实行标志管理、限期治理和更新淘汰等防治措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