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本市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有关评审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文物、历史、社会、经济、文化、法律和房地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