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