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森林防火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防火现状分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区划布局;

(三)基础设施、物资储备、扑救队伍、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科技支撑等方面的建设内容与任务;

(四)保障措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