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八条有效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应当形成规范的调查评价报告,作为划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的依据。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