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地下建设项目施工中,建设单位发现因水文、地质等原因不能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施工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