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具有前瞻性,坚持合理分层,集约、高效、有序利用,保护地下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和国防建设等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