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绿地应当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绿化养护企业实施专业化养护管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